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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5-08-07 09:55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门市翔安区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7月29日在翔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厦门市翔安区审计局局长  李春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翔安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审计了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开展研究型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尖兵作用,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翔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4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资金筹措,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积极筹措各类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及债券资金,加大资产盘活力度,推动停车场特许经营权转让和第二东通道疏浚物处置,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65亿元,有效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优化支出结构,推动民生领域改善。继续落实教育补短板工作,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育、卫生健康分别投入20.19亿元、4.83亿元;持续加快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投入2.4亿元深入推进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行动;投入8.03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完善财政监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深化改革增效,严控行政成本,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监管,全区259个区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办理集中支付金额76.27亿元;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核减金额4.27亿元;政府采购节约率11.4%

——深化审计整改,优化财政管理效能。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监督部门全贯通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反馈实效明显提升,针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1.64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项,有力推动了我区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预算执行进度偏慢,121个项目执行率为零三是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镇(街),包含43个市级专项。

(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9个新增债券项目当年度预算执行率为零;10个新增债券资金预算项目未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滞留代建单位3个月以上。

(三)财政短收造成收支失衡。28笔项目支出调整到暂付款挂账

(四)镇(街)预算内暂付款未及时清理。截至2024年底,镇(街)181笔垫付款超过一年未清理。

(五)土地出让合同违约未有效处置。3个工业用地未按期开工建设,未收取逾期开工违约金;以前年度的2个土地出让合同考核未达标造成违约未处置;2地块因企业原因长期未能竣工投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审计,对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8个单位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7单位在内部管理存在17个方面问题

(二)政府采购监管把控不严。1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购买2项服务3个单位5个购买服务事项擅自延期315个月2个单位擅自改变购买服务包实施范围及服务内容;3个单位5个采购服务包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不合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5个单位5个购买服务包未按招标条款签订合同。个别单位松材线虫病防治服务采购按照枯死木搬运至山脚下粉碎处理单株处置费用300元进行测算,招标及实际实施过程却放宽至就近粉碎或定点处理单株处置费用(按测算标准仅需120元)。

(三)合同关键环节管控不力。个别单位停车场管理合同未明确具体管理细则导致场内暂扣车辆管理混乱;2个单位未对合同约定事项进行考核、验收或如实考核;4个单位合同履约不到位未依据合同扣款;1个单位未据实核减路灯养护经费。

(四)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部分学校超发各类绩效奖;个别单位超额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奖励;个别单位无依据发放老同志慰问金。

(五)财务监管不到位。3个单位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致多付费用3个单位未及时催缴各类收入;1个单位7个医疗项目超标准收费、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坐支现金及未及时送存。

三、镇(街)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主要对马巷街道、民安街道、香山街道及新圩镇等4个镇(街)10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或决策未落实。个别D级危房未制定改造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两违巡查防控不到位违建问题逐年上升;个别街道粮食及油料播种面积缺口11%、粮食产量缺口4%部分街道违规向群众收取建房土头垃圾保证金未退还。

(二)征地补偿款管理不规范。部分镇(街)23已完成的征拆项目长期未结算垫付资金;部分街道超地上物补偿标准拨付青苗提前收成、化肥补助。

(三)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部分镇(街)违规发放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补贴;部分街道违规发放护林员奖励;部分街道多发放社区两委及社区工作者兼职补贴;个别街道违规发放社区两委征地误工补贴和两违综合巡查队小组长补贴;个别镇非在编人员违规领取镇下属企业兼职薪酬。

(四)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财政资金。4个镇(街)违规全额报销四术费用;部分街道扩大开支范围承担闽宁协作及援助彭阳的社会帮扶资金;部分街道超范围全额补助商会、青创会,行政补助工会不规范造成工会资金结存;个别街道违规承担企业或个体户复耕养护费用、超标准补助三户解危解困危房改造资金。

(五)政府采购管控力度不够。个别镇采购服务包配置的服务人员实际工作内容与项目要求的服务内容不符;部分镇(街)采购服务包存在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保、报价规律性差异、文件错误一致等围串标行为未予终止;部分镇(街)多个采购服务包招标文件设定不合理条件或分值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个别镇采购服务包未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擅自改变主要条款;部分镇(街)采购服务包存在违规转包、考核不到位等问题且多付费用。

(六)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4个镇(街)117个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41个项目未能如期竣工;4个项目结算不准确多支付工程相关费用;6个项目未及时拨付工程款或保修金;10个项目未落实资金来源由代建单位垫资;3个项目超拨建设资金未及时收回。

(七)下属企业监管缺位。个别街办企业未经街道批准自行修订公司章程且各治理层级主体权责边界不明确、未落实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未按章程约定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公司未及时结清代建项目工程相关款项、应退未退、多退项目投标保证金2公司开发成本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售房欠款滞留代建项目违约金未上缴区金库。

(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缓慢。3个镇(街)655个年度预算项目当年度执行率为零;3个镇(街)未督促下属社区及时结算历年财政拨入资金结转结余。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审计,持续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主要表现为全区房屋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底数不清。8个单位15处房屋构筑物、10个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个单位少计17项固定资产;8个单位318项资产未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

(二)资产管理效益不显著。资产闲置现象屡有发生,审计抽查发现13区级部门及镇(街)闲置房屋构筑物资产未有效盘活;全区各单位因国产电脑替代等原因淘汰的计算机336台闲置没有及时办理调拨。

(三)违规出借出租资产。2个单位4项资产出租未履行资产出租手续且未收回租金。个别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缴储备用地租金。

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翔安区城市社区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覆盖22个城市社区,重点调查了社区队伍建设、工作事项清单、社区配套建设、财务管理、环境治理等五个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区网络办公平台较多,同类领域存在信息壁垒。二是社区任务边界不够清晰,消防、房屋排查等事项按属地责任兜底,社区由协办变成主办,缺乏专业力量承接。三是部分硬件配套不够完善,5社区尚未完善功能室配置、6社区未配备卫生所。四是结转结余资金滞留社区。五是社区边角地利用不足,6宗历史征收地块疏于管理影响社区环境,1处体育设施未设置出入口。

(二)2022—2023年教育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覆盖33所学校,重点调查了教育专项资金政策落实、任务指标完成、资金拨付使用及资金效益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548个专项预算项目当年度执行率为零。二是政府采购管理紊乱。1个项目采购金额未能提供造价测算依据且造价远高于市场价,同时在区财政局通知暂停采购后仍继续实施;2所学校采购项目验收流于形式,供应商偷工减料、缺件少件,多计价格;13所学校14个采购项目存在不同投标人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保等围标串标情形;2所学校3个采购项目投标人伪造人员社保缴交证明等投标响应文件材料;3所学校4个小额采购项目虚假比价;5所学校5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条款设置超低温检测等不合理条件。三是未压实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历年各学校未及时收回施工、监理单位违约金且已收款项未上缴财政;2个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追究施工单位变更投标备案人员责任;32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四是违规发放各类补贴。1所学校未收回2判刑教师购房、租房补贴;2所学校课后服务超标准配置师资多发放补贴;9所学校多发放请假或外出人员课后服务补贴。五是部分合作办学约定未实施。2020-2023年,个别单位所市属校签订的合作协议中15条约定未实施,仍予支付全额费用。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开展了招商集团原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覆盖集团本部和下属创业投资公司、土地开发公司等6家所属或控股子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招商引资任务未完成。2022年下达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7亿元,实际利用为零,合同项目落地率47.50%2023年实际利用外资564.50万美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1.29%、新增合同项目数2.2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22.30%

(二)未收回对外投资款项。根据赎回条款,应予收回公司投资本金1,500万元,截至20256月底,招商集团仅收回投资款821万元,尚有投资本金679万元未收回。

(三)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不够完善。一是未按规定设立多维度三级指标进行年度考核,仅简单考核出资额、返投额等招商指标,并予计提两个年度管理费;二是4只子基金投入未按规定编制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具体评分细则;三是9个托管账户上本金余额结存4年以上未投入到具体项目;四是29个子基金返投项目中有18个未实际在翔经营办公、有19个未能提供各年度经营或纳税情况。

(四)代建项目决算推进缓慢。一是集团2022-2024年期间代建的3个项目及下属公司代建的1个项目总概算投资额2,329.62万元在竣工验收后长期未办理财务决算;二是下属公司2008-2019年期间代建127个项目均已竣工,未办理竣工决算。因代建项目决算推进缓慢,截至20256月底,招商集团未能落实省审计厅整改要求,关停下属公司。

(五)工资总额未同经济效益挂钩。招商集团2023年工资总额增幅高于企业经济效益增幅,平均工资增幅高于企业劳动生产率增幅。

七、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总投资概算为2.64亿元的2023年第一批36个城中村治理项目和总投资概算为3.91亿元的2020-2023年的22个正本清源项目建设情况实施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核减工程造价779.66万元。抽查6个村居26个城中村项目,送审额11,643.44万元,核减401.92万元;抽查3个正本清源项目,送审额11,952.77万元,核减37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材料调差、清单漏项变更后未扣除及取费系数错误。

(二)未按规范组价致论证单价偏高。个别工程价格论证阶段组价定额材料机械用量偏高导致DN300管(4204米)、DN400管(652米)总造价偏高。

(三)偷工减料降低建设质量。个别街道20231个社区发展用地文明创建示范工程图实不符及偷工减料多计造价43.70万元个别街道2个城中村治理项目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11种主要材料品牌。

(四)未重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1个正本清源项目在已实施溯源排查的前提下,仍开展了对工程基本无影响的地形图测绘,且未将测绘成果运用于设计导致工程变更率达30.38%;盲目将测绘范围扩大至道路两边人行道、绿化带及部分公园景观致测绘费浪费。此外,1个城中村项目擅自将设计的木栈道变更为混凝土步道导致产生图斑造成损失浪费。

(五)部分参建单位未按规定履职。个别代建单位违背回避原则将8100万元以下项目直接委托全资子公司施工;12个正本清源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送审价核减率15%以上,远超行业规范3%标准个别工程未依据合同追究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开展了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翔安区2022—2023年土地资源及生态环境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1.撂荒地处置落实不到位。全区撂荒地11505亩,仅121亩实施复耕。245耕地、8亩基本农田长期被占用。

2.土地复耕及耕地恢复实施效果不佳。6543亩复耕土地因未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出现水土严重流失;1110亩复耕土地采用杂土回填导致无法耕种;1125亩复耕土地因缺乏水源及配套设施再次荒废;7044亩土地在复耕后缺乏管理被重复破坏、占用。

3.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2022—2023年各镇(街)购买两违巡查服务共计支出6,232万元,未将违规占地纳入巡查范围,新增违法图斑6223760

4.已征未用土地管理不到位。全区已征未利用土地4117161亩,抽查的92宗土地有117栋民房建在已征土地上;521553亩已办转用手续整备地长期闲置、1013551亩未办转用地长期处于撂荒状态。管理责任主体不清、缺乏配套管理经费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5.已供土地逾期未开工建设。272229亩逾期未按时开工

6.图斑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自行扩大整治范围,各镇(街)需复耕面积为1066亩,实际复耕面积1212二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对2217亩被村民改作收费停车场的耕地,未督促破坏主体实施复耕复绿措施或收取土地复垦费,而由财政资金安排复耕支出,现状部分又复原为停车场;三是整治后管理不到位,个别地块2020-2023年重复复耕复绿3次,投入约12.75万元,类似情况在各镇(街)均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建筑废土消纳监管缺失,8个镇(街)的90个图斑整治项目弃置建筑废土均未能提供废土去向及消纳记录。

7.超付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费用4个街道超标准签订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合同导致超付处置费用32.14万元

(二)水资源管理及治理方面

一是用水总量和强度未达到翔安区十四五双控目标。2024年,翔安区用水总量和强度超0.63立方米/万元。二是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达标。2023-2024年度12个断面水质为劣V类,未能完成消除劣V类水体要求。三是入河排口整治力度不足。89个入河排口累计被区通报监测不达标1253次,22个排口反复整治。

(三)林业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地块重复造林。2021-20235个造林工程项目重叠64.28二是未如实上报造林成活率。418亩生物防火林带造林小班保存率未达到设计标准,仍以保存率达标上报市相关部门。

九、审计建议

(一)强化收入支出规划,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趋势,提高财政收入预测准确性,避免预算编制与实际脱节。对刚性支出优先保障,非必要项目实行零基预算重新评估,压缩可延缓支出,按程序削减或推迟非紧急项目支出,逐步消化历史挂账。

(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编制,建立健全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等薄弱环节的管理提升以及工程建设的全周期管理,强化部门支出和跟踪落实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和建设过程管控,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推动实现全周期监控

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建立完善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项目的穿透式管理,实时跟踪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管理和监控,督促项目单位努力提高项目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