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二)调查分析全区种植业生产现状及发展动态,制定推广技术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病虫害防治,负责植物病虫害灾情分析及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承担相关人员植保技能培训、技术咨询等社会服务,完善植物病虫害测报与防治指导网络建设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为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7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主要任务是: (一)持续做好粮食及其他重要农产品生产任务
1、根据市级指标下达粮食及其它重要农产品生产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到镇街、并督促分解到村居;落实好扶持粮食生产各项政策,鼓励增加粮食生产。
2、完成马铃薯国家、省级新品种试验鉴定任务;布置开展甜糯玉米、菜用大豆及花生品种试验鉴定工作。通过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提高翔安区农作物良种覆盖率。
(二)加大项目建设
1、2025年意向建设高标准农田6个项目,其中香山街道吕塘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298.7亩,新建面积1298.07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96.77亩,项目投资概算为869.56万元,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新店街道溪尾-祥吴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568.87亩,新建面积568.06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55.80亩,改造提升0.81亩,项目投资概算为359.79万元,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新圩镇后埔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还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内厝镇莲前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香山街道大宅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马巷街道沈井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测绘、设计招投标,当前正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后面四个项目测绘建设面积共计6002.98亩(后埔2294.58,莲前约2035,大宅1142.21,沈井531.19),实际建设面积结合后续设计及系统核对后确定。
2、实施都市现代农业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今年立项项目3个,组织新建项目1-2个。
3、实施种业扶持项目,提高我区种子企业竞争力。争取市级支持,实施扶持种子产业项目1-2个,提高我区蔬菜种子现代化研发育种能力;协助中厦推进蔡浦蔬菜新品种研发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文兴新垵、银农琼坑、嘉力和霞美、农友新垵等种业发展基地的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
(三)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继续实施农药零增长减量化工作,通过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农药施用量比2024年度减少2%。
2、继续实施化肥零增长减量化工作,通过测土配方、有机肥替代、秸秆还田、受污染耕地治理等措施,提高耕地土壤质量,化肥施用量比2024年度减少2%;继续做好三个长期耕地质量地力监测点的监测工作。
3、继续实施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911.9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45.57万元,增长61.0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1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44.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911.9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45.57万元,增长61.0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2.01万元,公用支出39.92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2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422.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8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0.31%,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增长。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4.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红火蚁疫情防控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81.50万元。主要用于植保植检专项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应急种子储备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66.3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有机肥补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8.00万元。主要用于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80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44.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44.12万元,增长344.12%,主要是由于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区级经费、扶持粮食生产补助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补助项目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改为政府性基金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444.12万元。主要用于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区级经费、扶持粮食生产补助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等工作用餐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44.1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