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预算-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星期四

2025年度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预算
日期:2025-01-20 11:3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对无照流动商贩、非机动车占道行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物业管理和砂、石、土资源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四)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重大城管执法活动和统一的执法行动。

  (五)受理有关规定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辖的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或指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

  (六)负责全区城市管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加强行风政风和效能建设,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水平。

  (七)负责全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上报。

  (八)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城管执法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全区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网络建设管理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九)受理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相关部门转办投诉件;负责区“110社会联动”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备勤值班、接警、出警和相关案件办理工作。

  (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法占地和资源管理、市政和园林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工地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一)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禁养区非法规模化养殖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3个机关行政处室,包括:综合科、督查科、法规科。人员编制数8人,在职人数1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翔安区城市管理工作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发展大局,不断改进作风、提升管理质效、强化执法规范,写好“严深细实好”五字诀,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城管力量”。

  (一)队伍管理从严。狠抓城管系统作风提升,在廉政风险防控上再加压,开展为期半年的“严纪律 提素质 砺精兵 正形象”廉政建设活动,组织警示教育、庭审教育、集体讨论,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排查和收集,推动从严从快处置;在内部管理约束上再加力,全面落实《基层执法中队综合考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协查、协管员管理规定》《执法初查台账管理工作》,推动以考促建、以监促廉,常态开展轮岗交流,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在规范执法上再加强,编制年度执法业务轮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精讲、案件抽查、好差评案件晾晒,确保业务能力教育全覆盖、有广度。

  (二)“两违”治理深化。保持高压治违态势的同时,常态化抓好“看管查”图斑整治、别墅住宅区大棚房问题、生态敏感区违建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两违”、住宅小区“两违”整治等主题治违任务。突出省巡反馈问题整改、城乡环境品质提升,人居环境“三乱”整治等工作重点,巩固2024年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两违”治理深化,其中聚焦人居环境“三乱”治理,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辖区内乱搭建、乱堆占、乱倾倒等“三乱”问题,连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周边,均作为整治攻坚重点,开展主题拆违、集中清理、废品回收站整治、洁净家园行动,务求达到无乱搭建、无乱堆占、无乱倾倒的“三无”目标。

  (三)市容管理精细。聚焦民生民需,用“绣花针”功夫和“大城管”理念管好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发挥联合执法在餐饮油烟扰民整治、废品回收站整治中的合力,提升处置效率。紧扣市区两级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和文明创建实地测评的目标要求,突出重要点位,以流动巡查、定点值守、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市容巡查执法。大力运用考评成果,对标对表开展流动摊贩、扬尘防控、噪音扰民、横幅广告、渣土管控、生活垃圾分类、餐饮油烟扰民、文明养犬管理、共享电单车运营秩序等常态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推动城市美颜提质。

  (四)渣土执法抓实。突出治理难点,落实《翔安区建筑废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协调推进土方平衡方案编制工作,进一步推进消纳设施规划建设,拟新增3处临时中转场,满足辖区内建筑废土消纳处置需求,持续开展“雷霆行动”,严厉查处“滴撒漏”污染路面、建筑垃圾“乱倾倒”、露天堆放等行为。

  (五)特色创新求好。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力度,选树一批业务精、作风好、肯担当的优秀执法典型,通过“一张白纸绘蓝图、一个视频展成效、一个故事撼民心”,打造“一中队一主题,一科室一故事”,生动讲述城管执法的正面故事,展现城管队伍的新形象,增强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充分集思广益、创新探索为民服务、提升执法效率、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良好管理方式,积极打造融合商户和消费者需求、富有本地特色的城市街区管理范本,把职能部门的服务和管理触角延伸到商家终端,实现共建、共管、共享、共赢。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3,045.7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937.87万元,下降23.5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4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5.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为3,045.7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937.87万元,下降23.5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5.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0.70万元,公用支出1,255.06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5.7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07.87万元,下降14.29%,主要是由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0.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人员、“两参”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

  行(项)1,858.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经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3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由于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及2025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单位考核、评比、检查人员简餐及午休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严控接待对象,厉行节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起执法执勤车辆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9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87万元,下降2.5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7.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