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二)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是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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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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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15 |
15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继续推动水土保持空间分类管控措施、持续强化生产建设水土保持监管、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和持续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预防为主,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根据《厦门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和禁止开垦坡度划定成果,继续推动水土保持空间分类管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严防生产建设活动以及山地农业无序开发等人为因素造成水土流失隐患。
(二)严格审批监管,推动水土保持落实。持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行政征收、日常监管、验收报备等环节全链条全覆盖监管,监督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并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加强水土保持执法,重点查处各类造成水土流失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构建监测体系,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信息建设,健全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运用;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监测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监测成果应用,强化监测成果的管理与应用,为科学有效地实施水土保持监督提供保障。
(四)持续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一是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政策,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等工作;二是指导镇(街)加强协调机制建设,优化审批流程、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确保宅基地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为609.93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36.95万元,增长6.4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0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为609.9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36.95万元,增长6.4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4.00万元,公用支出50.34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5.59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9.9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36.95万元,增长6.45%,主要是由于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经费增加及正常人员经费增长。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0.8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4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396.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35.59万元。主要用于翔安区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7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44.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4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中心公务接待。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逐年压减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3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0.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