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单位预算
日期:2026-01-22 09:5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水利设施、非建成区水域及其岸线防洪、防潮及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河务管理的相关调查研究、监测数据的分析统计和河长制相关信息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水电站库区移民原迁人口及增减人口进行登记核查、区移民扶持项目的编制及实施等方面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为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二级预算部门,人员编制数8人,在职人数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主要任务是:在市水利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区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改善,努力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完成全区流域整治规划,逐步推进水利设施统一管养,水利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不断提高全区防灾减灾能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续建工程:

  1、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份完工。

  2、翔安区新圩镇古宅溪河道整治工程,对古宅溪河道多处损毁点进行修复,计划完工时间为2026年4月完成。

  3、石头堀坝山塘溢洪道改造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2026年4月完成。

  4、马巷街道朱坑农田退水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26年3月完成。

  (二)新建工程:

  1、石浔支流至东西南支流生态补水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6月。

  2、香山九溪河道(吕塘)提升整治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

  3、凤翔街道水毁修复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8月。

  4、内厝镇上塘溪霞美村段治理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2月。

  5、翔安区内厝镇鸿山村黄山前防洪治理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3月。

  6、新垵溪河道治理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8月。

  7、新圩镇芹内等2处水渠及堤岸修复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3月。

  8、新圩镇水毁修复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3月。

  9、翔安南路黑桥水闸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3月。

  (三)开展前期工作

  1、翔安区内厝镇高填方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

  2、翔安区内厝镇高填方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

  3、翔安区九溪河道整治及滨溪生态修复工程。

  4、东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5、翔安区中型灌区工程。

  6、翔安区海堤提标工程。

  7、九溪挡潮闸大修和提标工程。

  8、曾溪水库扩容工程。

  9、后坑水库扩容工程。

  (四)继续做好民生水利工程,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深入基层,组织技术人员挖掘本区水源工程和水生态工程的可行性,梳理雨洪规划和流域整治规划的工程性措施,分期分批进行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区水环境。

  (五)整合移民后扶项目和资金,进一步梳理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加大对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盘活扶持资金,准备购买资产型项目(公寓、店面等),确保移民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

  (六)扩展资金筹措渠道,积极申请中央、省、市上级资金,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2026年收入预算为2,073.2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281.17万元,增长161.7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7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3.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2026年支出预算为2,073.2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281.17万元,增长161.7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7.48万元,公用支出24.0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01.8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3.2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801.17万元,增长661.93%,主要是由于去年未能支出的项目放在本年度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7.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住房及生活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802.6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76.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6.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52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由于2026年预算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项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没有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1.30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办及水利站业务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16.67%,主要原因是:原2025年部分费用未结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站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翔安区水利工作站为全额核拨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