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5-07-03 09:0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翔安区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期间经个人申报、各镇(街)推荐和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审定,确认郑秀缎等25人为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