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翔安区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期间经个人申报、各镇(街)推荐和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审定,确认郑秀缎等25人为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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