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关于翔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060号提案的答复函-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星期一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关于翔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06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4-05-27 15:16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洪进步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效保障助餐服务开展

  翔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助餐服务,将助餐服务纳入区对镇(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积极推动长者食堂建设运营,采用配送助餐服务方式,推动养老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厦翔政规〔2020〕3号),对年满60周岁的重点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低保人员、计生特殊家庭等无偿对象,每日补助12元;低收入家庭、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等低偿对象,每日补助9元,为我区特殊老年人提供“爱心午餐”。二是落实资金保障。2024年年初,区民政局下达给各镇(街)约600万元用于开展老年人配送助餐服务。同时,在“政府补一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企业让一点”、“社会捐一点”等多元资金保障。积极动员企业主动让利,15元标准套餐以8折优惠价出售给老年人;鼓励社会贤达、爱心企业为长者食堂捐款捐物,共同保障我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可持续运营发展。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区民政局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配送助餐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辖区内配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老年配送助餐服务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各镇(街)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区域内老年人群的助餐诉求,整合社会资源,统筹规划设置助餐点,引导专业机构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

  二、优化助餐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

  一是采用“1+N”集中配送模式。各镇(街)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承接配餐服务,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餐饮公司签订协议集中制餐后,配送至各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场所,老人可到场所内就餐或由志愿者、助老员送餐上门。通过“中央厨房+第三方配送+老人家庭”的方式,让1600余名老人享受到“饭来张口”的幸福。二是培育打造长者食堂。翔安区民政局指导长者食堂按照“四区、八有”的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对就餐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累计打造11家长者食堂,其中9家公益化互助长者食堂、2家市场化社区长者食堂,每日约为600余名老人提供餐食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三是加强配餐过程指导。指导各配餐服务机构摸排辖区符合条件且有配餐服务需求的老人,由助老员登记好老人家庭住址信息,并开展配餐服务,做到除特殊天气外,每日为老人送去“爱心午餐”;督促配餐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保温容器,保障距离助餐点位较远的老年人也能够吃到热气腾腾的饭菜。

  三、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提升助餐服务质量

  一是切实抓好全流程配餐监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指导各镇(街)加强配餐承接机构关于配送助餐服务的监管,明确配送餐服务的供餐品种标准。局领导带队重点围绕配餐对象准入、用餐签领等内容开展配餐服务情况调研,进一步完善我区配餐服务监管机制。二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区民政局定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公司、长者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围绕留样食品、食品储存温度等开展内容检查。2024年以来,累计发现9个隐患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原料、卫生、制作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三是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翔安区建立“机构自查、专家检查、部门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指导长者食堂、配餐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每季度区民政局联合第三方安全生产专家、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整改销号制度。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3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检查,切实让老年人吃得开心、吃得放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广兵

  联 系 人:林悦忻

  联系电话:0592-7889582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