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翔安区纪委部门决算-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日 星期一

2019年度翔安区纪委部门决算
日期:2020-08-21 09:5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检查和处理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并处分。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四)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协调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七)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八)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翔安区纪委监委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财政核拨

  35

  26

  厦门市翔安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

  财政核拨

  11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翔安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实践探索创新,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翔安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论述选编(论述摘编)和学习纲要。抓学习走深走实,举行《我和我的祖国》快闪活动,微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纳刊播;坚持“每周一晚”和“每周一学”机制;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开展党性教育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观“马塘精神”主题馆、“初心馆”。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推动修订完善区委及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三)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机制,创新实施村(居)务监督“四个一”工程常态化监督模式,通过规范队伍建设,搭建功能平台,绘制流程图,建立质量监督制度,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召开村(居)务监督“四个一”工程现场推进会,强化村(居)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百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日常监督重要抓手,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

  坚持激励约束,推动出台《关于推进精准问责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通知》,明确“八容”“八不容”情形,提供制度支撑,明确政策导向。坚持严管厚爱,为某干部违规操作琼头社区海蛎壳清理项目行为容错免责,激发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围绕中心保障大局,巡察“利剑”作用日益彰显

  紧扣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把扫黑除恶、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作为巡察重点,聚焦中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重心下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压实延伸,开展扫黑除恶、老年协会、乡村振兴等专项巡察,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破除工程建设领域“潜规则”,推动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后半篇文章”,出台《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开展巡察“回头看”,推动区城管局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总结”,坚持个性问题精准解决、共性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开展征地拆迁补偿款监管发放、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私车公养、村(居)老年协会规范管理、惠民助民政策落实等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五)信访监督源头治理,维护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创新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减存量遏增量,提升综合治理效应。把好信访监督第一关,对某社区党委书记信访问题,采取“通报检讨+公开澄清”方式进行综合处置,取得较好社会效应,有力推动机场重点项目建设。主动面向基层排查息访,对马巷镇两件涉及宅基地的信访问题,深入核查发现基层干部作风问题,通过领导包案、带信下访,积极化解矛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深抓实做

  坚持从政治原则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克服和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1+X”督查常态化,结合机构改革开展办公用房、“私车公养”专项检查。强化纪律教育,逢提必谈逢谈必诺,区委书记牵头对机构改革后党政部门新任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参观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法规宣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七)严肃执纪审查调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共有3名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持续创新回访教育模式,对影响期满、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符合条件干部推荐继续使用。加强案后整改,着力做好“后 半篇文章”,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及反映有关问题的呈报件13份,督促相关镇及职能部门认真反思整改,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老年协会、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以及农村工程规范管理机制。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探索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流程。

  (八)坚持严管厚爱,展现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精神风貌

  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备案回避、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组织巡察组、留置点审查调查人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强化政治引领。依托“香山清苑”讲坛活动,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内部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共培训干部15期837人次,选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培训68人次,不定期组织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并组织测试,以考促学,学干结合。注重岗位练兵,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的指导,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参加巡察等方式,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严格严管厚爱,对新提任纪检监察干部逐一进行任前谈话,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进行约谈并严格核查,召开“转隶干部座谈会”,开展家访谈心谈话活动,实现“合编合心、合拍合力”。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翔安区纪委年初结转和结余64.94万元,本年收入1475.91万元,本年支出1508.9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91万元。

  (一)2019年收入1475.91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105.52万元,减少6.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75.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9年支出1508.94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7.09万元,增长0.4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58.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54.94万元,公用支出103.21万元。

  2.项目支出350.7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08.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9万元,增长0.4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功能科目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76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15万元,增长27.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功能科目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4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086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功能科目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功能科目2040401行政运行支出50.27万元,2018年无此项目。

  (五)功能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604.2%,主要原因是基数上调。

  (六)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8万元,下降24.13%,主要原因支出细化。

  (七)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6万元,上升34.7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调。

  (八)功能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万元,上升35.7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8.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3.75万元,比本年预算的5.4万元上升1265.7%。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的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结转至2019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和本年预算的0万元持平。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支出72.82 万元,比本年预算的3.4万元上升2041.76%,主要是2018年追加的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结转至2019年,2019年新购置了3辆公务用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67.01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万元上升100%,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3辆,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公务用车运维费支出5.81万元,比本年预算的3.4万元上升70.88%,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减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93万元,比本年预算的2万元(含年初预算2万+年中追加预算0万元)下降53.5%。主要是用于上级检查、调研的接待活动比年初预计减少,累计接待9批次、95人次。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9年337万元部门专项实施绩效监控。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共对2019年度6个部门专项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资金共计337万元。根据年初自评结果为“优秀”的项目是6个。

  (三)重点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无清单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68%,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