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1-01-28 09:0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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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区委教育工委合署办公。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有关教育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

  (四)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局本部

  财政核拨

  9

  9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财政核拨

  5

  4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财政核拨

  4

  4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研究中心

  财政核拨

  32

  29

  厦门市新店中学

  财政核拨

  245

  220

  厦门市内厝中学

  财政核拨

  222

  173

  厦门市新圩学校

  财政核拨

  144

  114

  厦门市大嶝中学

  财政核拨

  37

  53

  厦门市巷东中学

  财政核拨

  44

  56

  厦门市莲河中学

  财政核拨

  38

  46

  厦门市彭厝学校

  财政核拨

  65

  55

  厦门市巷南中学

  财政核拨

  53

  53

  厦门市诗坂中学

  财政核拨

  38

  90

  厦门市刘五店中学

  财政核拨

  38

  38

  厦门市巷西中学

  财政核拨

  84

  64

  厦门市翔安区大帽山小学

  财政核拨

  15

  15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135

  118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234

  216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138

  11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285

  215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78

  74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学校

  财政核拨

  201

  148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幼儿园

  财政核拨

  56

  33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24

  22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30

  21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40

  27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一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24

  19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42

  26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

  财政核拨

  123

  41

  厦门市翔安区第一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108

  99

  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130

  104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二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54

  33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30

  2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三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30

  19

  厦门市翔安区海滨小学

  财政核拨

  82

  78

 厦门市翔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财政核拨

  87

  71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二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22

  10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二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26

  10

  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64

  51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小学

  财政核拨

  91

  78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

  财政核拨

  94

  50

  厦门市翔安区逸夫小学

  财政核拨

  67

  53

  厦门市翔安区和风小学

  财政核拨

  66

  55

  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

  财政核拨

  57

  34

  厦门市翔安区特殊教育学校

  财政核拨

  34

  19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财政核拨

  16

  13

  厦门市翔安区九溪小学

  财政核拨

  40

  28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第二小学

  财政核拨

  45

  41

  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30

  11

  厦门市翔安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财政核拨

  3

  3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三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33

  6

  厦门市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110

  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及全区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系统观念,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创建教育强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献礼。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实施补短扩容。推进《厦门市教育设施规划( 2019-2035年)》落地实施。继续实施补短扩容工程,推动52个教育补短板暨补短扩容项目建设,计划开工10个项目,续建25个项目,力争建成17个项目,新增学位1.3万个。

  (二)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深化教育集团改革创新办学机制,做好福建省学前教育改革示范区中期总结。启动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推进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优化片区管理,构建幼儿园常态化保教监控体系,提升保教质量。改善乡村办幼儿园办学环境,提升民办园管理水平及保教水平。完善补助资金管理制度,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建立动态现场会、视导等质量提升帮扶制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三)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小学“强基”、初中“壮腰”工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对在市、区教学质量监测中成绩下滑及靠后的,以及当年毕业年级较薄弱的学校,提前警示督促。加大教学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学校素质教育水平。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新开办双十翔安校区、厦门实验小学翔安校区等中小学。深入实施农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小片区管理,探索学区制办学模式,推进教改示范校培育工作。健全与人口生源结构相适应的义务教育招生机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四)强化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深化新高考育人方式改革,建设适应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和管理机制,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强化高中学校目标管理,进一步做大做精新店中学、内厝中学的体育、美术特色。

  (五)强化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进一步深化与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合作办学,推进翔安职校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及新校区建设。依托翔安校企合作联盟交流平台,推进区域内产教融合,践行“现代学徒制”,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六)深化中小幼一体化育人改革。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进“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实施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升工程,通过建设基地学校、开展专家讲座、组织主题研讨、展示优秀案例等,积极构建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探索形成以小学“职业启蒙”、初中“职业体验”和高中“职业规划”为指向的区域职业生涯指导共享课程,基本形成小初高一体化的课程系列格局。

  (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进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改革,着力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各级质量监测的组织及监测结果运用,完善中小学质量提升评选方案,实施教育质量约谈反馈制度,强化结果运用。

  (八)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持续做好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深化编制管理改革,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完善优师特聘管理,促进优秀教师成长。

  (九)深化校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厦门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施校长管理体制改革4.0行动,落实校长资格准入制度,开展校长任职资格考试,加强校级领导班子建设,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十)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扎实推进创建“教育强区”整改提高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争取下半年通过省级“教育强区”评估验收。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1234”工作机制,创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引进第三方督导评估,开展“增值督导”,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160642.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432.69万元,增长2.8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064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642.7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90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为160642.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432.69万元,增长2.8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9074.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142.45万元,公用支出36932.21万元;

  2.项目支出31568.0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642.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567.31万元,下降2.92%,主要是由于部分教育基建项目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非公党建组织员及指导员专项补助经费支出。

  (二)行政运行378.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0.0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服务、教育系统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四)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财务内部审计、教师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校级领导岗位竞聘经费、教育类机构业务补助经费、教育基建项目第三方检查评估等费用支出。

  (五)学前教育28838.38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教育集团“以事定费”支出。

  (六)小学教育56095.54万元。主要用于小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七)初中教育26579.46万元。主要用于初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八)高中教育13969.57万元。主要用于高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九)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宣传活动支出。

  (十)中等职业教育2707.95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其他成人教育支出46.27万元。主要用于成人教育人员经费支出。

  (十二)特殊学校教育910.61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十三)其他特殊教育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和在校各类残疾学生补助、翔安区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及资源教室活动建设支出。

  (十四)培训支出1923.7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在职及代课教师培训支出。

  (十五)其他教育支出9861.75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扩建及新办扩办学校设施设备购置、教育人才待遇、合作办学、教育质量提升等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离退休8.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离退休1866.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65.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九)死亡抚恤521.8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7.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二十一)事业单位医疗2087.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二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3.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由于幼儿园提升改造、教育基建项目投入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提升改造、教育基建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名师培训。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计划,拟选派名师赴外参加培训。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教育招生考试,教师招聘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8.33%,主要原因是:对口交流接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13.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8.06%,主要原因是:翔安区特殊教育学校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教育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2万元,增长5.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7.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翔安区特殊教育学校接送学生专用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教育部门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68.0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